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16年在职干部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较高专业知识和现代化管理技能,适应“三个陕西”建设需要的优秀管理人才,中共陕西省委党校2016年继续招收在职干部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招生对象和招生方式
报考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招生对象:2016年招生的各教学部(陕西省委党校校本部、延安市委党校教学部、安康市委党校教学部)本地区及邻近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能长期坚持学习的在职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主要招收省、市、县三级党校教职工和从事理论宣传研究工作的党员干部。
招生方式: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登录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网站(网址:www.shxdx.com)自愿报名,通过陕西省委党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二、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采取周六、周日集中授课与平时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员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取得由中共陕西省委党校颁发的研究生毕业证书。
三、报名与复审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4月20日
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时间: 4月5日—4月20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5月5日—5月21日
联系电话:85378041、85378040
招办地址:小寨西路119号9号办公楼一层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者,登陆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右下角“学历教育”,打开“招生公告栏”,认真查看详细公告内容后,进入招生“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网上报名。
现场资格确认(复审)形式:报考陕西省委党校校本部各专业考生在规定的复审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陕西省委党校招生办公室复审;其他校外教学部考生请将复审材料交给各自招生办公室,由校外教学部招生办公室携带全部考生材料到陕西省委党校招生办公室复审。
现场确认(复审)需携带下列材料:
1、《2016年报考中共陕西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注意事项:1、现场资格确认(复审)时必须交验报名需要的全部材料;2、报考登记表中所有个人信息均以报名时情况为准,如有错误,责任自负,概不更改;3、“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一栏一定要有“符合条件,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的公章、负责人名章或签名,该表将作为学籍材料之一进入学生毕业档案;4、组织人事关系和党关系不在同一单位时,由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说明;5、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已经录取者取消其学籍,并向其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通报。
四、招生专业、准考证序号及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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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学 部 |
招生专业 |
准考证序号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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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委
党
校
校
本
部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6010001— |
①政治理论
②专业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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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管理 |
16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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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 |
160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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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
1604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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