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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我们共同的责任——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为市委党校学员授课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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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下午,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生来到中共延安市委党校,为市委党校县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科级干部培训班95名学员和延安市生态环境局15名干部上了一堂检察公益诉讼宣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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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生检察长以《公益诉讼 我们共同的责任》为题,围绕什么是检察公益诉讼?为什么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如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检察公益诉讼的形势、现状及发展前景四个方面向大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刘惠生指出,公益诉讼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探索建立的一项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检察制度和诉讼制度,承载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公益使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之一,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助力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刘惠生重点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的概念和案件类型,剖析了党和国家决策部署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深刻内涵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意义,结合高检院和省院总结推广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以及延安市近年来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例,以案释法、以法论事,阐释了行政公益诉讼与普通行政诉讼案件的区别,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脉络、法律规定、法定范围以及办案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刘惠生检察长就如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总结归纳了四点做法:一是树立通过诉前建议实现保护公益的工作理念,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二是确立行政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注重办理政府及其部门遇到阻力或者需要多家单位协同解决的问题。三是加强协作配合确保进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通过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以及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制度、重大舆情通报制度,探索“检察+行政部门”联动机制等途径进一步加强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四是以实现“三个效果”作为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的目标追求,通过诉前检察建议或提起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最后,刘惠生检察长围绕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提出的五项要求,对我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二是切实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三是理顺体制机制,着力构建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四是强化工作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五是落实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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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讲座是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督办要求,首次走进党校宣讲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延安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军主持,市委党校政法教研室的老师以及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干警一同听讲。

 

文稿来源:延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王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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